2026年执行的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是我国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、保护、利用的核心法规,明确了“严格保护、统一管理、合理开发、永续利用”的基本原则,对景观规划、园林工程等相关行业的项目合规性有直接约束作用。所有涉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景观项目,必须先符合条例要求,再开展后续设计施工。
条例对景观项目的核心约束有哪些?
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景观项目设定了明确的准入规则,核心约束可分为三类:
- 规划前置要求:所有项目必须纳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,未纳入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;
- 保护红线管控:核心景区内禁止开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景观工程,一般景区内的项目需符合生态保护要求;
- 资质与审批要求:项目设计、施工单位需具备风景园林相关资质,且需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动工。
不同景区的景观项目审批流程是什么?
2026年条例明确了分级审批机制,不同等级景区的审批流程差异较大,具体如下:
-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:项目设计方案需先经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初审,再报国务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批;
- 省级风景名胜区:项目方案由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审批,报国务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;
- 市县级风景名胜区:项目方案由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批,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。
景观项目违反条例的常见后果有哪些?
违反条例的处罚力度根据违规情节有所不同,具体处罚标准可参考下表:
| 违规情节 | 处罚内容 |
|---|---|
| 未批先建、擅自改变规划 | 责令停止建设、限期拆除,并处工程总造价1%-5%的罚款 |
| 破坏核心景区生态资源 | 责令恢复原状,并处10万-100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|
| 项目不符合生态要求 | 责令整改,逾期未改的撤销项目许可 |
2026年条例的常见问题?
核心景区内可以做小型庭院景观吗?
不可以。2026年条例明确规定,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与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,小型庭院景观属于非保护类项目,无论规模大小均不得在核心景区内实施。
景观项目的植物配置需要符合条例要求吗?
需要。条例要求景区内的植物配置优先选用乡土植物,禁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,同时需保证原有自然植被的完整性,不得随意砍伐原生树木。
已建成的景观项目需要重新审核吗?
不需要。2026年条例仅对新增项目有约束,已建成的合法项目无需重新审核,但如果项目需要改造、扩建,需按照新条例的要求重新办理审批手续。
非景区内的景观项目受条例约束吗?
不受。条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经法定程序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范围内,非景区内的景观项目只需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、园林管理规定即可。
景观行业应对条例的实用建议
为避免项目违规,景观规划设计、施工单位需做好三项工作:一是项目前期先核实场地是否属于风景名胜区范围,若属于需先确认景区等级及规划要求;二是设计阶段优先选用低影响开发技术,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;三是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手续,未取得许可前不得动工。
